打招呼起口角 逆姪鐵棍打死伯父判無期徒刑定讞
▲最高法院將殺害伯父的連姓男子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有家暴前科的彰化縣二水鄉連姓男子(40歲),去年初與住在附近的四伯父打招呼,結果一言不合,起了口角。連男竟持鐵棍狂毆伯父,伯父倒地不起,救護車前來急救時,連男甚至若無其事地經過,冷血至極。最高法院審理後,21日依照殺人罪將連男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連男是家族中的頭痛人物,2010年間,因爲與四伯父發生口角,竟持刀砍傷四伯父父子;隔年又因爲對父親家暴,被父親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趕出家門。連男一直到去年初才返家,而案件發生於去年農曆年後,當天下午1點多,住在連男家附近的四伯父正要騎車出門,連男攔下伯父打招呼。
但伯父不領情,雙方起了口角,連男對伯父怒嗆「我忍你很久了」,抓起花圃旁約90公分長的鐵棍,痛擊伯父脖子、背部,直到伯父不支倒地後,連男揚長而去。鄰居聽到聲響後出門查看,發覺有人倒地,隨即報警處理。救護車前來救治時,連男還若無其事般的經過。而伯父送醫後不治,家屬原本以爲是車禍意外,但解剖屍體後,才發現死者竟是被毆打致死。警方隨後逮捕連男,並搜出犯案用的鐵棍,連男也坦承不諱,檢方對他提起公訴。
一二審法院均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其中二審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認爲,連男坦承犯下殺人罪,但考量他並非預謀犯案,僅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罪不致死;且連男犯案惡性重大,犯後至今仍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臺中高分院因此維持無期徒刑的刑度。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21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