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葉高島屋廠商滑倒摔斷腿 法院判決出爐

大葉高島屋因廠商踩到吸水用的紙箱跌倒遭法院判決須賠償52萬多元。(資料照)

謝姓廠商向大葉高島屋承租櫃位,銷售陶瓷藝術品,2020年12月16日走樓梯,行經3、4樓樓梯間飲水機前,踩踏到鋪設在地板,用於吸水的紙箱,謝姓廠商不慎滑倒,左側脛骨骨折,提告大葉高島屋未設置警示標語或將紙箱固定在地板,士林地院審結,判決高島屋要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支付謝姓廠商52萬餘元。

高島屋主張,清潔工作已經委由東京都環保服務公司,且已張貼禁止利用飲水機洗滌餐具等警示公告,若是有員工發現地板不潔,會立刻以LINE通知清潔人員,高島屋對於環境清潔以及安全狀況,已盡相當注意義務,謝姓廠商並無損害賠償的請求權。

清潔人員指示,大葉高島屋的總務處有跟清潔主任指示要鋪紙箱,爲了是避免有些人利用飲水機洗杯子、便當盒,地板被潑出來的水濺溼,利用紙箱去吸水,若是有人走路太急,紙箱會滑,更換新的以後會塞到飲水機底下,並未採取固定裝置以防止紙箱滑動。

判決指出,大葉高島屋僅指示鋪設紙箱吸水,卻未考量與地板間的間隙,兩者間摩擦係數降低後,紙箱無法緊貼地面,應該要採取固定方式,或是鋪設吸水防滑踏墊,避免經過的人滑倒,大葉高島屋對於職場環境,未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須負起侵權行爲賠償責任。

法官考量,謝姓廠商請求賠償醫療費用,就醫的交通費用,親屬看護費用以及受傷後多次回診、復健等生活上不便,精神慰撫金25萬元,判決大葉高島屋需賠償52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