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喬友大火釀4死22傷 法院判決出爐
彰化市喬友大樓惡火釀4死22傷,百香果商旅61歲負責人蔡進峰、48歲會計業務沈依倩及80歲管理員吳頌榮,因未即時通知住客疏散、反而關閉警報器,致住客未能掌握正確火災訊息即時逃生,遭依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至10月,緩刑2至3年不等。(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市喬友大樓惡火釀4死22傷,百香果商旅61歲負責人蔡進峰、48歲會計業務沈依倩及80歲管理員吳頌榮,因未即時通知住客疏散、反而關閉警報器,致住客未能掌握正確火災訊息即時逃生,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近日彰化地院判決出爐,依過失致死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至10月,緩刑2至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1年6月30日晚間7點半喬友大樓2樓西北側手扶梯下方,疑因菸蒂引燃而引發火災,火警發生後8樓消防廣播器隨即於7點47分響起警報,蔡進峰等人上7、8、9樓查看,沒發現火警,就用授信總機廣播告知所有人「消防測試中,勿慌張」,隨即關閉總機電源使警報無法再發出警示聲響,致使房客誤以爲警報已解除,錯失疏散時機。
儘管後來蔡、沈、吳在6樓發現煙霧,也在空氣中聞到火燒味,甚至透過監視器發現1樓有煙霧,但3人未再次向旅館房客廣播警示,反而向房客大喊「你們先留在房間內,現在消防人員來處理了,你們不要開門,不要讓煙跑進去」等語。
不過蔡進峰、吳頌榮、沈依蒨均否認有過失,蔡辯稱是施工誤報,當時確實沒再7、8、9樓看到煙霧,加上疫情三級警戒不能讓房客任意出房門,爲了安撫房客才請他們回房,等消防隊到場他主動告知大樓逃生梯、哪裡有易燃材料,並畫好簡圖交給消防隊。
吳則說當時蔡廣播誤報他覺得怪怪的,他從9樓一路往下檢查,確認防火門都有關好,認爲當時疫情關係請房客返回房間,不能說他們沒有疏散;沈則辯稱,是消防人員要求房客在房間避難,她也協助通知,很積極協助認爲沒有過失。
法官審酌,勘驗監視器影像,蔡進峰等人足足有22分鐘可疏散住客,但3人卻無任何作爲,審酌3人的行爲造成死者家屬承受天人永隔的莫大傷痛,但考量火警並非因3人造成,與家屬達成和解,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嫌分別判蔡進峰10月徒刑,緩刑3年;吳頌榮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沈依倩及80歲管理員吳頌榮7月徒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