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 桃園市長選舉遷戶籍遭判刑 憲法法庭判決撤銷

到庭聆判的劉惠宗說,感謝憲法法庭的判決(圖右,林偉信攝)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與2位會員趙剛、朱良駿,5年前遷戶口到桃園,投票支持被工會推派參選桃園市長的朱梅雪,被依虛僞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爲投票罪將3人各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3人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廢棄發回最高法院。

到庭聆判的劉惠宗說,感謝憲法法庭的判決,但他質疑爲何參選的政治人物可以遷移戶籍,但沒有實際在當地,人民就不可以?最高法院表示,會就憲法法庭裁判意旨再爲研議。

至於劉及胡姓民衆針對《刑法》146條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的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的結果或變造投票的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僞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爲投票者,亦同,且處罰未遂犯聲請釋憲部分,憲法法庭判決合憲。

檢方起訴指控,華航工會在2018年5月31日舉行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推派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第2屆市長選舉,工會成員劉惠宗、趙剛及朱良駿被訴無實際居住在桃園市戶籍地址之真意及行爲,爲使朱梅雪當選桃園市長,虛僞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