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農夫因一顆種子誤入歧途 由吸轉種變賣遭重判6年

彰化23歲張男田尾從事園藝工作,某次在毒品上由交付的乾燥大麻里中,發現一顆大麻種子,開啓了他由吸轉種的「青農」工作,同年遭警檢查獲偵辦。(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彰化23歲張男在田尾從事園藝工作,某次在毒品上游交付的乾燥大麻里中,發現一顆大麻種子,開啓了他由吸轉種的「青農」工作,同年遭警檢查獲偵辦,法官審酌,認爲張男自身有吸食大麻之惡習,並非不知毒品危害,還將專業知識用在種植毒品上,還販售給他人實屬不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判決書指出,張男有吸食大麻習慣,某次交易意外得到種子,去年9月利用其種植知識,以植物棚、照明燈溫溼度計、等專業工具輔助下,成功發育一顆大麻活株,再將活株的一段剪下,阡插於另一小盆土壤裡,成功繁殖,以此方式種植大麻2株。

判決書指出,張男有吸食大麻習慣,某次交易意外得到種子,去年9月利用其種植知識,以植物棚、照明燈、溫溼度計、等專業工具的輔助下,成功發育一顆大麻活株。(本報資料照)

判決書說,成功育苗後張男基於販賣二級毒品大麻之犯意,以通訊軟體買家聯繫,同年11月7日在臺中曾男面交,以2公克3400元代價成功販售大麻1次,12月9日檢警獲報,持搜索票前往張男住處搜索,並查扣相關製毒工具,也將張男緝捕歸案

張男被捕後供稱,他販售的都是跟上游購買,賺點跑腿費,他只是好奇栽種,收穫的話要自己乾燥使用,沒有打算要賣給別人,但檢方認爲,張男客觀上確有營利之意圖,也有獲利之實,上開犯行已可認定。

法官審酌,認張男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處有期徒刑2年8月,扣案大麻植株2株、植物棚、照明燈具、風扇、土壤檢測器作案工具,另販售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5年2月,並扣案大麻成品1袋,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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