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共享「協力單車」 警方:已違法
大陸上海出現共享協力車,但因違反相關規定,已遭取締。(取自新民網)
大陸共享單車風行,有業者突發奇想,推出兩人共乘的協力共享車,並在上海試點經營,鎖定觀光風景區。不過根據大陸相關規定,不得在道路上騎乘單輪車和兩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若騎上馬上,將被視爲違法。
大陸新民網報導,兩人合坐,共同騎行,這一原本在景區、度假區頗受歡迎的雙人騎行單車如今也打着共享旗號,進入上海城區市政道路,供市民公開騎行,然而根據大陸《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七十二條第七款明確規定,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也就是說,企業在市政道路的投放行爲違法,而市民一旦在市政道路上騎行也將面臨罰款。
連日來,上海松江警方對轄區內松江大學城、廣富林路及周邊區域巡邏時,發現一家名爲潮牌的共享單車企業,將擁有兩個坐墊、支持雙人騎行的單車投放在道路上,警方立即會同運管部門約談了共享車公司負責人。
報導指出,這款潮牌單車由一家註冊在北京的共享單車公司投放,收費5元/30分鐘。在獲悉該企業將採取app掃碼方式在上海進行市場推廣時,松江警方立即責令企業及時採取措施,消除投放帶來的安全隱患,對已投放在松江區內的總計120輛雙人單車進行清退。
警方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不得在道路上騎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2人及以上騎行自行車上道路屬於交通違法行爲,將造成交通安全隱憂,違者將被處人民幣30元罰款。
潮牌共享車公司負責人在約談後表示,已經認識到相應的交通安全隱患,本着對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秩序的社會責任,將投放在松江區的雙人共享車全部收回,進行集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