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 王碧芳挺死刑

立法院11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資格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右起)、王碧芳、陳運財在會前進入議場內瞭解情況。(姚志平攝)

立法院11日召開續審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在野立委着墨死刑議題。被提名人王碧芳以29年前辦過一起性侵殺人案,被害者媽媽哀慼面容,彷彿已跟着女兒死去,明言「挺死刑」。而被提名人何賴傑坦言,反對死刑制度,稱大法官做出的死刑釋憲,「已經考量到民意」。被提名人陳運財也反對死刑,並強調憲法法庭應審酌民意,但是不受民意拘束。

表態挺死刑的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問到是否認爲憲判字第8號限縮死刑?王碧芳說,國際人權公約稱要尊重保護生命權,1976年已經施行,她在學生時代都有看到這個公約也很信服。

王碧芳提到,她曾辦過4年刑事案件,在29年前遇過一起性侵殺人案,案件裡的被害人是個清純小女孩,被開腸剖肚的照片還很清楚印在腦海中,開庭時被害人單親媽媽哀慼的面容,很像在看到女兒遺體的那刻,跟着死去一樣。

她強調,犯罪情節嚴重,若無相對應的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制度,採取死刑纔是罪責相當。

面對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提問被害者人權是否也應受到保障,王碧芳說,被害者人權要受到相當保障,包括被害者家屬。至於如何爲被害者平反,王表示,判處被告死刑,不是完全能夠修復的方式,裁判過程中,讓被害者家屬有相當參與,讓加害者得到罪責相當的罪刑,不是判死、執行死刑,家屬傷口就痊癒,被害者就死而復生。

藍委黃健豪質詢時表示,國人不贊成廢死高達85%,而在憲判第8字號沒有做出死刑違憲判決,卻加註了很多程序造成死刑變得困難。而一件逆子放火把全家燒死的案件,一審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吵架把全家燒死,這不是最極惡之人?並詢問何賴傑,本身對於死刑的立場。

何賴傑先說,作爲一個學者,是反對死刑制度,但死刑存廢怎麼做,也不是他個人可以貿然做的決定。他認爲,憲判8號也有考慮到民衆對死刑的看法,「如果今天就判死刑違憲,犯罪情節嚴重、一致決那些問題都沒有了」,大法官沒有說死刑違憲,就是考量到民意。

在審查陳運財部分,藍委翁曉玲與吳宗憲以及白委麥玉珍同樣關心其對死刑釋憲的看法。陳運財回覆,未來除非有更強烈有不同於本次判決的理由,不然他尊重本次判決。「憲法法庭應審酌民意,但是不受民意拘束。」

在死刑一致決部分,《國民法官法》規定死刑要有國民法官及法官3分之2以上同意即可,翁曉玲問,釋憲要求死刑一致決是否拘束國民法官?陳運財回覆,沒有拘束國民法官,但現行國民法官法,也已要求死刑要3位職業法官一致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