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費 陸17省市鼓勵帶薪休假

中新網報導,初步統計,至少已有河北、江西、重慶、甘肅、青海、遼寧、安徽、陝西、福建、廣東、浙江、內蒙古、湖北、山西、河南、雲南、山東等17個省市,在其公佈的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意見中,提到要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報導指出,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曹和平表示,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可有效促進消費,和國定假日的長假一樣,可以促進旅遊,甚至與長假形成良性互補。民生證券研報中也提到,帶薪休假安排的靈活性有助於錯開傳統的旅遊高峰期,形成錯峰旅遊,有助於調節旅遊淡旺季,減輕景區壓力和提高旅遊體驗。

專家指出,其實帶薪休假並非大陸官方的新規定。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明確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但曹和平也坦言,實際職場上,民衆普遍反映「沒假休、不能休、不敢休」等問題,尤其企業不允許長假期間連休,甚至有休長假後福利縮水等潛規則存在。

報導指出,根據大陸人社部2020年8月所公佈的60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情況調查資料顯示,具備休假條件的職工中,能夠享受帶薪年休假的人數比例僅爲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