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拿到女兒扶養權 丈母孃一句話讓他「綠光罩頂」
▲劉男和妻子離婚後,才發現小孩不是自己的。(圖/示意照/《101次求婚》劇照/CFP)
這頂綠帽戴好久啊!大陸江蘇省常州市一對夫妻鬧離婚,要爭女兒的扶養權,沒想到先生聽到丈母孃說的一句話,讓他發現自己「綠光罩頂」,火冒三丈的他形容心跳好像一度停止。
《揚子晚報》報導,劉姓男子和與呂姓女子在2011年秋天認識,2012年1月1日開始同居、2月結婚,當年10月生下女兒小囡囡(化名);今年6月,雙方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
在法庭調解階段,劉男說女兒姓劉,不能捨棄劉家的血脈;呂女稱女兒是自己的心頭肉,已經失去家庭,不能再失去孩子。雙方爲撫養權爭論不止,這時劉男的丈母孃冒出一句氣話,「哼,孩子還不一定是你的呢」,沒想到竟一語成讖。
報導說,撫養能力較高的劉男爭取到女兒的撫養權,但他突然想到丈母孃說的話,回憶曾帶女兒看病,本來要做血液檢查卻被前妻極力阻止,讓他覺得事有蹊蹺,「不行,這裡面肯定有隱情,她肯定知道什麼才這麼說的,我一定得弄個水落石出!」
第二天一早,劉男就帶女兒到司法鑑定中心做親子鑑定,結果證明他不是小孩的父親;當下他的胸口猶如被重拳擊中,有一會兒心臟好像停止跳動,怒火在心中燃燒。
劉男氣得跑到法院要變更小囡囡的撫養關係,堅持前妻得返還撫養費和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呂女則稱,自己在婚前結交異性朋友並沒觸法,且當時兩人在一起時,已經將自己的往事和劉男及其家人交待清楚,當時劉表示不在乎她的過去。
承辦法官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對本案做出判決,因劉男不是孩子父親,撫養權理應由呂女承擔,同時呂應給付撫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人民幣4萬2000元(約新臺幣21萬6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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