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醫體循師砍醫護7天就起訴 檢認有羈押必要交保變數大
▲成大醫院兇殺案臺南地檢署偵結,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林嫌。(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成大醫院兇殺案,涉嫌持刀闖入開刀房,刺殺2名醫護人員的林姓體外循環技術師,10月4日下午被臺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有關林妻委任律師遞狀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發函詢問檢方意見,南檢表示承辦檢察官檢察官認爲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將於5日向法院表達意見,林嫌是否能交保,變數仍大。
成大醫院林姓體外循環技術師,因與陳姓護理師有糾紛,9月28日早上持刀進入開刀房找陳姓護理師理論,雙方一言不合刺殺陳女,另一胡姓女醫生爲阻止遭劃傷,陳姓護理師重傷開刀治療,林男案發後將行兇之刀子拿回辦公室放置,並換好身上衣服,自行徒步至臺南市警五分局開元所投案。全案偵訊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臺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訊後,認爲林男涉犯殺人未遂、傷害、醫療法罪嫌重大,所犯爲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於9月28日深夜10時許,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林嫌。
臺南地院9月29日上午召開押合議庭,合議庭法官認爲,林男於成大醫院施暴案件,認被告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爲重罪,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之虞,有羈押必要,應予收押。臺南地院行政庭長進一步說明指出,被告家境不寬裕,又在心理壓力下犯案,法院之前有詢問以150萬元交保,但被告無法籌措到,在面對將來鉅額求償壓力下,難免心生逃亡之舉,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之虞,所以合議庭裁押。
林嫌妻子於10月1日委任律師遞狀聲向臺南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臺南地院函文詢問臺南地檢署意見,南檢10月2日晚上表示因承辦檢察官另有要務公務繁忙,尚未回覆意見,將會在法官函文所定5天期限回覆。
▲林嫌將於10月5日上午移審臺南地院。(圖/記者林悅攝)
南檢於10月4日傍晚指出本案經承辦檢察官訊問被告、告訴人、證人,並調取相關資料,綜合全案事證業已偵結,依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及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等罪嫌,提起公訴,將於10月5日上午移審臺南地院。另關於林嫌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之意見,檢察官認爲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詳細理由一併于于移審臺南地院時提供法院審奪。
▲林妻在臺灣護師產業公會粉專發出公開信。(圖/翻攝自臺灣護師醫療產業公會粉專)
據瞭解,林妻於10月3日晚上在臺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粉專發出公開信表示要謝謝先生的學弟妹與同學親友這幾天的陪伴。表達林嫌爲一時衝動、失去理智的行爲感到懊悔,「做錯了就該認錯,負擔起責任。」林妻也告訴各界爲讓林嫌能交保,已連日籌措150萬元保釋金,並全都交給律師協助處理。如今南檢的起訴及檢察官的交保意見,對林嫌不利,是否能如願交保變數仍大,將視檢方提出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的具體理由及是否能被法院合議庭所採認,決定林嫌是否能順利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