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下修 立院三讀25項配套
民法成年改18歲配套過關
因應民法成年已下修爲18歲,立法院29日三讀通過25項配套法案,未來只要年滿18歲青年,可擔任保全、有價證券營業相關業務,甚至還可擔任公司會員代表、負責人或董事等,遺產稅及所得稅均有影響。另爲打擊高利貸,立法院29日也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約定利率」,由20%調降爲16%。
至於外界關注實價登錄2.0三項法案,可望於30日加開院會三讀過關,而31日院會將處理公平會委員、中選會委員人事同意權兩案。
立法院日前將民法成年年齡定義下修爲18歲,其他攸關年齡配套法案一律配合改爲「成年」及「未成年」,以利未來若成年年齡再有變動,相關法案無需再修法。立法院29日一口氣完成包含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證交法、入出國移民法、集遊法、護照條例、工業團體法等25項修法三讀,將於2023年元旦正式施行。
未來民衆只要年滿18歲,將可獨立發起集會、遊行、人民團體,可被選舉爲工會理事、監事,可擔任保全人員、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也可被證券商僱用爲有價證券營業行爲直接有關的業務人員,還能擔任公司會員代表、負責人或董事等。
遺產稅方面,若家人過世留下子女等輩分低的直系親屬,原規定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免稅,若未滿20歲,每差一歲還可多扣50萬,現在民法成年年齡「少了2歲」,等於18、19歲者,原本遺產稅扣除額可享有150萬、100萬的額度,未來都只有50萬元。
至於所得稅也配合修法,未來列報扶養親屬條件,改爲子女須未滿18歲,若滿18歲,且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也可列報扶養,將可享有免稅額等節稅效果。
另爲打擊高利貸,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的「約定利率」,由20%調降爲16%,並規定超過16%的部份,約定無效。社會秩序維護法也三讀修正,未來調戲同性者,也可被裁罰最高6千元罰鍰。另「替代役實施條例」也三讀修正,明定由內政部役政署編列替代役「國民年金保險費」,每年所需預算約2,400萬元,預估5千多名替代役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