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朝平快評》爆料已成嚇阻不法的最後手段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近期遭踢爆,其多次接受性招待。(中時資料照)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11年前接受性招待案,時代力量黨團也收到通訊監察譯文的爆料。時力立委邱顯智說,爆料者應是孰悉法律的圈內人。
邱顯智表示,揭發公務人員涉嫌不法有其公益性,應該保護、鼓勵這樣的吹哨行爲。但是,不論是檢調還是律師泄漏監聽譯文,都嚴重傷害了司法的中立性,讓司法變成打擊異己的工具,讓人憂心。
11年前,臺南的「司法」已經自我放棄了司法中立,成了爲特定政黨打擊異己的工具。爲什麼11年後,就不能透過爆料的「非常手段」,糾正當年司法甘爲打擊異己工具的惡行呢?
真正讓人憂心的是,不論檢調、律師還是法官,勾串一氣,甘爲執政者、特定政黨和政客打擊異己的工具!司法界明知政客不法、檢調收賄吃案,卻長期掖着藏着、不吭不響,同流合污,那纔是叫人憂心呢!
不論爆料者的心態爲何,他糾舉了11年前的司法弊端,揭發了11年前陳宗彥的惡行劣跡、揭露了賴清德識人不清、用人不當的政治倫理缺陷。他的爆料,阻卻了11年前在臺南得勢的那批檢調人員繼續爲惡臺灣,阻卻了一個劣跡斑斑的政客繼續霸佔政壇要職,提醒了爭逐大位的政治人物,識人用人,首重品德操守。而他的爆料,也逼得法務部必須嚴肅以待,徹底查察,澄清法治。誰曰不宜?
從林智堅論文抄襲案、陳明通公版論文說、邱莉莉黑金綁樁、再到陳宗彥接受性招待爆料案,政客當知,「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是不爆,時候未到」,「從前種種,來日報應」。當人民無力對抗不公不義不法時,爆料就成爲最後的救濟手段,也未嘗不能形成嚇阻不法的隱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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