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多次被佔,將“蹭位車”焊死合法嗎?

來源:法治日報

近日,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李先生髮現,

自己花15萬元購買的私家車位多次被佔。

溝通無果後,

李先生一怒之下僱人將佔車位的

白色SUV用焊條焊在車位內。

白色SUV車主被封堵2天后

自行將焊死的圍擋拆除,

將車開走。

車位業主“不得已”

焊條封堵佔位車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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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車位業主李先生已取得被佔車位的合法所有權,該車位屬於李先生的個人合法財產。而白色SUV車主在未經車位所有權人李先生同意的情況下,多次私自佔用該車位,其行爲已構成侵權。車位業主李先生有權要求白色SUV車主承擔侵權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

但由於多次溝通無果,李先生“不得已”用焊條將白色SUV封堵在車位內,這種行爲可能存在法律風險。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採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要範圍內採取扣留侵權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家機關處理。受害人採取的措施不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車位業主李先生在發現車位被佔後,首先應與白色SUV車主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報警處理,尋求公立救濟。只有在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的情況下,受害人才能尋求自力救濟,如在自家車位用焊條封堵、在物業和警方見證下拖車等行爲。在此過程中,要注意不能損壞車輛,否則可能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策劃:楊新順 宋勝男

文字:李一鳴

視頻:李唯禕 範琳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