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遭註銷借友車牌上路 竟然也註銷了!吞4張罰單
警方除對李男開出4張罰單、逾4萬元罰鍰,也當場將車輛移置拖吊場保管,禁止繼續駕駛。(讀者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高雄湖內一名32歲李姓男子,因車輛未定期檢驗導致車牌遭註銷,李男爲求能繼續上路,向友人借車牌懸掛,昨行經臺南市灣裡一帶,被眼尖的警察發覺車牌有異,一查,果真車身、車型不合,而且車牌已遭註銷,李男被攔查後,一下吃上4張罰單、4萬餘元罰鍰,並禁止繼續駕駛。
南市第六分局灣裡派出所長劉東益10日執行國小放學護童勤務,發現1輛路過的黑色轎車車身車漆以人工手塗,覺得很可疑,隨即以警用小電腦查詢,發現該車的車牌遭註銷,且車牌應該屬於銀色自小客車,眼前車輛卻是黑色自小客車,車型、車色都不符。
他當下立刻尾隨並伺機攔查,李男遭攔查後被告知「車牌遭註銷」,一度還無法反應過來,以爲自己明明車牌都換成朋友的了,怎麼還會被說車牌遭註銷?警察這才告知「就是現在掛的這面車牌註銷」,進而追出李男懸掛別人車牌,企圖魚目混珠矇混過關繼續上路的黑歷史。
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告發自作聰明的李男使用他車車牌、牌照經撤銷無牌照行駛及同條例第21條無照駕駛等違規,並另告發借用車牌之車主牌照借供他車使用,一口氣開出4張罰單,罰鍰金額達4萬餘元,並當場將車輛移置拖吊場保管,禁止繼續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