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頻寬繳還無共識…NCC明示無調解意願 臺灣大也將持續行政救濟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臺灣大哥大(3045)針對超額頻寬繳還方式無共識,雙方經過幾次調解後,NCC昨日明確表示沒有調解意願,臺灣大哥大今天表示尊重主管機關決議,並將繼續進行後續司法行政救濟程序,爲股東與用戶爭取最大權益。

臺灣大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以爭取合理網路整並時間。近期因爲行政法院法官提出調解的建議,雙方也接受建議進行調解,但已經立刻不歡而散。臺灣大提出九項方案要NCC儘快選一項,但NCC昨日表示,臺灣大按期繳回超額頻寬不是做不到,補償方案並沒有合理且有效補償,看不出來有調解誠意,還要四位委員都出席調解,NCC委員會認爲已無續行調解之必要,後續持續進入法律程序。

臺灣大針對NCC提出的評論今天進行說明,首先表示申請展延繳回頻譜期限已積極壓縮到今年9月15日,卻仍遭NCC刻意扭曲誤解,臺灣大隻能表達遺憾。

另外,臺灣大希望於9月15日前NCC暫時不對臺灣大爲不利處分(包括命改正處分、怠金、罰鍰…等),也被NCC批評。臺灣大指出,8月19日提出第五次調解方案,並未列入怠金及罰鍰等不利處分,NCC已知悉臺灣大最新調解方案的內容,並未列入怠金及罰鍰等不利處分。

有關臺灣大「陳報法院,要求NCC四位委員於 8月29日親自參加調解程序」被NCC批評的最慘,臺灣大則表示,因8月29日爲第二次調解庭,距離預定的9月15日繳回期限僅剩半個月。臺灣大哥大請求行政法院通知NCC委員會四位委員到場,以瞭解委員的意見,主要是希望促成調解成立。

臺灣大也表示,因爲整並臺灣之星網路,有三個不同世代和七個不同頻率網路需要整合,整並複雜度高,整體工程浩大,若按照規定6月30日全區縮頻繳回頻譜,將衝擊超過120萬原臺灣之星用戶。

NCC委員會昨日認爲已無續行調解之必要,臺灣大表示,NCC於6月26日開庭時稱有調解意願,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提出要臺灣大提出補償方案,臺灣大也照做但沒得到迴應,現在才說不續行調解,只能說調解委員美意成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