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單規避政府採購法 八里掩埋場場長圖利友人遭判刑
新北市八里垃圾掩埋場前場長鄭傑文圖利友人得標,遭臺北地院判刑5年4月,褫奪公權2年。圖爲八里掩埋廠1日火警空拍。(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八里垃圾掩埋場前場長鄭傑文,爲讓電腦業者取得標案,將近20萬元的標案拆成2件不到10萬元的小標,規避「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規定,臺北地院認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今(2)判鄭5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另外,北院判被圖利的電腦業者吳重九1年4月徒刑,受鄭傑文指示造假驗收單的約僱人員吳承鴻,則被依僞造文書罪判刑1年。
檢方起訴指出,八里垃圾掩埋場2014年間節能標案,要採購新型電腦設備監測廠區用電量,標案總金額近20萬元,超過《政府採購法》規定的10萬元限制,必須公開招標。鄭傑文的妻子與吳重九在同一所高中任教,2人因此相識,鄭爲讓吳得標,將標案拆分成軟、硬體2件,每件都是9萬多元,剛好規避法規。
吳重九取得標案後,鄭傑文爲讓吳儘快請款,指示吳承鴻在工程還沒驗收前,就先在驗收單上簽名蓋章。由於此標案在拆單時,會計人員就提出質疑,有內部人員得知此事,認爲鄭圖利特定廠商,向檢廉檢舉,全案因此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