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男判無期悖離民意 羅瑩雪感慨
法務部長羅瑩雪感概地說,判決結果不符民衆期待,但也只能尊重。(姚志平攝)
犯下臺南湯姆熊遊樂場方姓男童割喉案的曾男獲判無期徒刑確定,輿論譁然。法務部長羅瑩雪感概地說,判決結果不符民衆期待,但也只能尊重。
羅瑩雪昨天到立法院備詢時,被問到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絞殺母親棄屍案,最高法院以曾男求學時成績優異,認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確定,社會反應不佳時,她直言,法院以被告功課好有教化可能,所以未判死刑,這個判決理由「有點奇怪」,難道以後功課好的人就可以比較爲所欲爲?
羅瑩雪說,她對審判的案件不便發表評論,但社會大衆都會有一致的看法,判決理由充不充分,大家自有公斷。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認爲,方童被殺害案的判決不符合社會期待,反問法官到底發生什麼事?並質問如果兇手假釋後繼續犯案,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王薇君說,自從曾男殺童後,緊接發生北投學童、內湖女童小燈泡命案,幼童遭割喉死亡的案件不斷重演,司法給這種兇殘的惡徒機會,但政府又能拿出什麼作爲,避免模仿效應?法官認爲曾男有教化可能,但到底要如何教化他?
反廢死聯盟後援會總召集人陳正育感嘆殺童兇手沒判死,讓臺灣好像成了犯罪者天堂,最缺乏的就是公平正義,不管犯什麼錯,多麼罪大惡極的兇手都不會判死,壞人的聲音總是比好人大聲,好人反而沒有聲音,沒有受到應有的保障。
陳正育呼籲對這個判決不滿的民衆,打電話到總統府、法院及立法院抗議,他也希望新政府上臺後,以具體做爲改善這種亂象,讓民衆找回安全感,如果還是沒有,那大家只能自求多福,出門帶根棒子,保護自己及家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