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改判涉綁架撕票徐自強無罪 前最高院法官謝靜恆改當律師

謝靜恆(摘自司法院網站)

曾改判死囚徐自強無罪的前最高法院法官謝靜恆,退休後轉任律師,成立「靜恆」法律事務所,將於下週一(9日)開幕,法界聞訊均表示祝賀。

謝靜恆是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司法官第28期結業,曾任士林地院法官、庭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審判長、最高法院法官,因辦案績效優良,獲司法院多次記功嘉獎,曾赴美參加美國國務院所屬的 IVLP 進修計劃,歷任公職37年,今年8月29日自最高法院退休。

2015年謝靜恆擔任臺灣高等法院審判長時,更九審審理纏訟20年的徐自強被控綁架殺害建商黃春樹案,讓一度判死定讞的被告徐自強,從更八審的無期徒刑逆轉改判無罪,獲得司改及人權團體推崇。

謝靜恆任職最高法院法官期間,也曾將燒死6名親友的翁仁賢判死定讞,翁已於2020年4月槍決伏法,另他審理陳昱安殘忍刺殺父親111刀致死案,判處陳死刑定讞,不過陳2019年初在獄中輕生。

謝靜恆自詡從事審判工作數十載,一直秉持着晚清名臣曾國藩「誠、敬、靜、謹、恆」五字箴言之態度審理案件,卸下公職後,以「靜恆」爲名成立事務所。

謝靜恆在事務所官網撰文表示,以他擔任數十年法官、庭長洞悉案件爭點,及檢察官、辯護人攻防策略之豐富經歷,於執業律師爲當事人向法院爭取應有權益時,亦會一本初衷,對於當事人委託之法律案件,仍會以「誠、敬、靜、謹、恆」之態度,爲當事人追求最大利益,及最有效之解決方法,以不愧對雙親爲他取名爲「靜恆」之期待及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