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圖/總統府提供)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民進黨中央常務委員會26日通過黨公職應負擔募款責任額,兼任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則扛下1000萬元,中常委、中評委100萬元,直轄市長爲150萬元等,繳交期限爲今年11月30日之前。
有關2017年負擔募款責任額部分,黨公職方面,包括黨主席、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常委、中央執行委員、中央評議委員、縣市長、縣市議會正副議長、直轄市議員等。
在責任額方面,黨主席與財委會主委的1000萬元最高,接着是直轄市長150萬元,中常委、中評會主委與各縣市首長100萬元,而中執委、中評委、立法委員25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議會正副議長及農田水利會長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