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供養潘孟安?法院打臉王鴻薇 判賠50萬、撤文

立委王鴻薇。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立委王鴻薇爆料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北上輔選期間,入住力能能源科技董事長楊宗名下價值5千萬豪宅「力麒御品」,潘提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和網址;臺北地方法院今判決王鴻薇應賠償50萬元,並撤除貼文,可上訴。

王鴻薇2023年12月4日上午10時開記者會,爆料潘孟安北上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輔選期間,免費入住楊宗的豪宅;同日下午,王鴻薇在自身臉書專頁持續質疑潘孟安接受財團供養。

潘孟安事後提告求償150萬元,並要求刪除臉書相關貼文和網址;潘孟安開庭時曾指出,因王鴻薇記者會一再質疑他接受財團供養,並讓記者24小時一再地跟拍,纔會「以訟止謗」。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潘曾說,他雖然認爲公衆人物必須要受嚴謹監督,但此舉太過分,無所不用其極,且王鴻薇開記者會的時間點,企圖影響選舉結果,「居心叵測」,且他提出租約並澄清後,王鴻薇仍一而再再而三誹謗他,且他表明要提告之後,王鴻薇還在臉書嗆聲「多少人告她都敗訴」,他認爲王鴻薇「不是揭弊,而是污衊」。

王鴻薇開庭時曾質疑潘孟安沒有提出租約、匯款證明,認爲潘拿出的證據上並非是潘的署名,若要顯示她有妨害名譽,但證據中卻完全看不到租約或匯款證明,足以證明潘只是用濫訴去移轉自己和光電集團之間的關係,她的陳述言論均有落實查覈,並提出助理和爆料者的對話紀錄,足證有落實查證,而非胡亂攀指。

王鴻薇先前指出,潘孟安只提民事訴訟而沒有提刑事訴訟是想「鑽巧門」,怕被檢察官認證,潘孟安知道若提告刑事告訴,檢察官最終不起訴處分,即是檢察官認證潘孟安根本就是濫訴,且有接受免費豪宅住宿的可能,潘孟安只提民事訴訟,「難道他只想要我的錢嗎?還是他只是很害怕被法院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