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起義!挺同、反同年底再戰 六都候選人這樣說
▲同性婚姻釋憲案爲臺灣同志權益一大進步。(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皮心瑀/綜合報導
2017年5月被視爲亞洲第一場正式處理同志議題攻防戰的臺灣同婚釋憲案結果出爐,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於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若時間內未完成立法或修法,則可依民法規定直接至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然而,事隔近一年半,行政院成立專案小組後至今沒有下文,隨着《公投法》門檻下修,民間發起公投,挺同、反同兩派勢力將在年底正式交鋒,加上又遇九合一大選,候選人也紛紛表態搶選票。
臺灣長期推動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祁家威於2013年與伴侶登記結婚遭駁回,認定《民法》親屬篇第二章婚姻規定「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疑義,提出釋憲聲請;而身爲戶政主管機關的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也針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提出釋憲。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宣佈釋憲案結果,指大法官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若時間內未完成立法或修法,同志可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打下成爲亞洲首國同婚合法的基礎;另外,外界關心是否另設專法一事,呂太郎則強調,以何種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婚姻受到保障,屬於立法形成的範圍,並非司法機關所管。
不過,釋憲至今政府改革進度緩慢,民間提出公投盼能加速進程。今年底共10公投綁大選,其中,支持同婚的就有2案,反對同婚的則有3案,臺灣是否能持續推動婚姻平權受到國際關注。挺同、反同再次交戰,適逢九合一大選,各候選人的態度又爲何?
國民黨臺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反同立場鮮明,多次直接表明支持愛家三公投,強調應用專法保障同婚,家庭該是一夫一妻,也認爲該適齡教育性平,且不應進行同婚推廣教育,而是推動性平教育,尊重各性別的人。
民進黨臺北市長候選人姚文智日前則強調挺同,「讓相愛的人在一起,讓同志也可以登記婚姻,在社會上追求生活,這是市長的責任。」目前臺北市選戰只剩欲爭取連任的現任市長柯文哲未表態。
蘇貞昌8月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同婚,民進黨是支持的,我也支持。」他強調,同性戀應該被尊重,但因爲很多事涉及法律修改,所以並非那麼簡單能一步到位,至於應該「修法」還是「立專法」,他則認爲,立法需尋求、取決於大家的溝通,因此應該交給立法院去處理,相信立法院會往正確的方向前進。
相較蘇貞昌的正面迴應,侯友宜則說,「我很重視家庭生活、對相愛的人也一向充滿着祝福」,至於該立專法還是修法,他說,「這部份大法官已認爲相關法令違憲,我相信中央會願意就法令來重修」。
同婚釋憲案結果出爐後,桃園市長鄭文燦便在臉書表達贊同,稱任何真愛都應該被祝福,任何的意見都應該相互尊重,對於婚姻平權,期盼臺灣社會用愛與包容,追求共同的未來。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陳學聖2013年面對婚姻平權議題時,就曾說過「立法過程或許艱辛,但每個靈魂都應該被尊重。」
盧秀燕未表態 釋憲那年林佳龍力挺「所有性向都有相愛成家權利」
國民黨臺中市長候選人盧秀燕參選至今並未公開表態挺同、反同,而臺中市長林佳龍則在去年釋憲案後於市議會表示,彩虹因多色並存而美麗,臺灣的美也是因多元共融,「我贊成同性婚姻,因爲每個人性別的認同有其生理與心理上的歸屬感,對於成立家庭關係,同志應該也有其人權。」
國民黨臺南市長候選人高思博表示,贊同以法律保障同婚權利,但直接修改民法,就等於清除法律中的傳統,來一場「文化大革命」,他要站出來捍衛家庭價值。
同時,高思博也猛攻,指民進黨臺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對同婚議題立場搖擺不定,在立法院第8屆時雖連署同婚法案,但到了第9屆卻不敢連署。
韓國瑜支持「家庭價值」 挺進深綠教會拔樁
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於2016年簽署同性婚姻草案,支持同婚;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今年5月則前往被視爲深綠的基督教會鳳山活泉靈糧堂,參加「全球禱告日鳳山場」聚會,韓國瑜在教徒面前表示,他支持基督教所提倡家庭至高無上的價值,爲了避免過早教導下一代同性婚姻觀念,他也支持另外設專法,保障有特殊性伴侶者及其財產權、繼承權與婚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