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女詐欺通緝犯變「弟媳」 員警報警捉人

面貌清秀的宋姓僞造文書及詐欺女通緝犯,被警方查獲依法移送歸案。(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三分局安南派出所,於5月1日中午12時接獲110通報稱,安南區怡安路二段某民宅有通緝犯,員警即刻前往查處,在門口發現44歲的宋姓女詐欺、僞造文書通緝犯坐於家門口,經盤查後帶回偵辦並移送歸案案,惟事後警方側面瞭解,疑因北市一名張姓偵查小隊長,不滿宋女可能成「弟媳」而報警捉人。

臺南市警三分局指出,5月1日12時許,安南派出所接獲110通報稱,位於安南區怡安路二段某民宅有通緝犯,員警許榕城鄭明裕即刻前往查處,到達該處時,見一面貌清秀的女性民衆正坐於家門口,經盤查確認爲宋姓僞造文書及詐欺女通緝犯後,帶回偵辦。初步瞭解,宋女(44歲、臺南市安平區),目前無業,因涉僞造文書及詐欺案被通緝,全案偵訊後依法移送歸案。

惟事後警方側面獲悉,本案另有「隱情」,疑因在北市服務的張姓偵查小隊長,不滿其弟與宋女交往,宋女並搬入其弟臺南市安南區住處生活,且其弟與母親對宋女頗爲中意,宋女很可能成爲其「弟媳」,爲避免此事發生,張員報警查獲宋女,並將其送辦。

警方強調,雖本案另有隱情,惟警方系依法行政,宋女既然系名通緝犯,依法本應查緝逮捕移送歸案,其他純屬家務事」,警方不便介入與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