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泄個資 假身分證號訂車票判6個月
新竹市一名歐姓男子使用虛擬身分證字號,到臺鐵網站購票8次成功,直到被警方發覺有異才停止,新竹法院14日依照僞造私文書罪判他6個月徒刑,緩刑3年,還要向國庫繳3萬元罰款。
點選性別及戶籍所在地,立刻出現一組虛擬的身分證號碼,這是網路上流行的「身分證序號產生器」,40歲的歐嫌就是利用產生器隨機選出的身分證號,從2010年8月至11月在臺鐵網站訂票、取票,達8次之多。
雖然歐嫌都有付錢,但後來被鐵路警察查出號碼不是他的,他也被捕。他辯稱,曾經訂票時按錯號碼,沒想到還是能訂票,他質疑臺鐵無法保護自己的個資,所以改用虛擬號碼。
「用虛擬號碼會排擠他人訂票。」新竹地院庭長王銘勇認爲,歐嫌使用的虛擬號碼並不存在,但一般人還是可能誤信,而且他的行爲也影響網站系統管理的正確性,所以依僞造私文書罪判他6個月徒刑,緩刑3年,還要向國庫繳3萬元罰款。
事實上,很多民衆在網路購物時,都會用虛擬證號來保障自己權益,法界人士指出,以虛擬證號註冊不一定違法,但拿來交易就是違法,民衆如果不放心,還是到現場買票或交易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