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業者品保機制 農曆年後可望上路

近2年消保處接獲的補習類申訴案件達6千餘件,包含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補習班惡性倒閉衍伸的消費糾紛,爲降低此狀況,消保處會議通過修正「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定業者應開立信託專戶、提供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加入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等履約保證,以維護消費者相關權益

根據消保處統計,2016年和去年「補習類」消費申訴案件達6千餘件,其中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等補習班惡性倒閉及邱素貞瑜伽天地預警歇業事件,成爲案件數大幅增加的主因

爲了降低補習相關的消費糾紛,消保處請教育部修正現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增訂補習費可「按月繳納」,降低一次繳納的損失風險,對於非採按月繳納的業者,應開立信託專戶、提供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加入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或其他經教育部同意的履約保證。

此外,消保處指出,若補習班業者選擇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方案作爲履約保證機制時,當其無法提供補習服務時,補習班學員得在6個月內向加入該聯合連帶保證協定的其他性質相近的補習班換取等值服務;該服務除採一般授課方式外,並可利用多元之教學方式,如函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辦理

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指出,旅行業已有所謂的品保機制,如果有旅行社業者倒閉了無法出團,品保協會會負責讓旅行團順利成行,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方案其實就是比照旅行業的品保機制運行;按照行政程序,該契約經行政院覈定後,預計農曆年過後就有機會由教育部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