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期望「天縱英明」 只盼「是非分明」

宏基

電影阿凡達」與「雞排英雄」在某種程度上說的是同一個故事。都是在經濟或事實力上優越的一方,覬覦資源,假借開發的名義強凌弱

新聞洪仲丘案」與「王金平案」在某種程度上也存在同一個問題。那就是所謂的行政裁量到底合合理

542旅的衛兵查到洪仲丘攜帶具照相功能手機與特偵組監聽意外發現關說案外案,如果都是事實,那麼都是違紀違法,不必爭辯;但該由誰認定?就是關鍵的所在。

攜帶具照相功能手機,洪不是第一人,送禁閉的懲處是不是合理?有沒有因人而異?引發陰謀論,讓輿論譁然,沸沸揚揚吵了好久;而國會議長關說,王可能是第一人,但檢察總長黃世銘說「查無刑事不法,從監聽譯文比對相關人事物,結果全都吻合,因此認定違法接受關說,行政不法的證據夠了」,不是送進法院,而是開記者會、向總統報告,當然不意外的引發恩怨說、政爭說,也勢必再喧擾好一陣子。

馬連出重手,說「這不是關說,什麼纔是關說」、「知所進退」,還有傳言說馬曾致電大老說「王柯聯手做很多令人無法容忍的事」,外界解讀是馬忍王很久了;而洪的違紀在屆退前,主官管爲什麼要在離營前硬要送人進禁閉?是不是也忍了很久?搶在考紀會前公開「指導」表達意志,像不像542副旅長何江忠「你不關他就關你」的政治藝術美化版

軍審法迴歸司法,除了是對軍事審判制度存有疑慮之外,最重要的是司法纔是被大多數人民相信的最大公約數;爲什麼檢察體系犯罪糾舉後必須經過司法的審判?因爲保障人權必須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在未經審判來證明有罪確定之前優先推定被控者無罪),不是檢察總長、總統的「認定」!

國會議長有沒有關說?是很重要的道德紅線,是非也很清楚,但是不是該交由法院來審奪呢?連帶檢察機關有沒有違法監聽?是不是也該放上司法的天平去衡量呢?現在淪爲政治口水甚或引發憲政危機,該是誰的責任

筆者不是某某黨黨員,什麼「四大家族」、爭權內鬥都不干我的事;但筆者是中華民國國民,在多數人選出一位領導者時,不敢期望有「天縱英明」,只祈盼能「是非分明」!

作者楊宏基,臺北電視臺媒體工作者。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