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類比「搓湯圓」 何博文告2國民黨發言人不起訴

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及立委參選人何博文不滿被指「搓湯圓」,告國民黨2位發言人蕭敬嚴、林家興誹謗不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今年4月,新北市長侯友宜遭名嘴羅友志爆料以500萬「搓圓仔湯」,要他更換市議員選區,何博文於是前往地檢署告發侯涉犯選罷法。4月17日,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在臉書PO文,調侃何博文「自己就是被黨內搓的#最大顆湯圓...還敢指控別人搓湯圓!」指何接受黨高層協調「放棄板橋而轉戰淡水區,難道不是在搓湯圓?」「身兼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負責民進黨新北市各區立委協調,連主委自己都可以被當成大湯圓搓了,民進黨在其他選區的提名,會不會變成一鍋又大又綠的湯圓呢?」

林家興在同日也發文揶揄何博文,「自己搓湯圓經驗豐富,還敢去誣指別人搓湯圓,幽默」等文章、 隔天中午再發文「按照何博文的邏輯,民進黨歷次協調過程也算是搓湯圓嗎?」「何博文屢次被搓、被喬,如果有這顆湯圓,可說是『越搓越大顆』」…等。何博文據此提告嚴、林2人加重誹謗罪。

檢察官經調閱相關報導,認爲嚴、林2人質疑何博文長期經營新北市板橋區,卻於2019年輕易退出該選區立委初選,再轉往新北市第一選區參選,因此質疑其過程全都是何與民進黨內高層間在搓湯圓,難謂有憑空虛捏或惡意傳述不實言論情事。

檢察官認爲,選舉制度是民主憲政的基礎,立委候選人的良窳,對國家社會具有廣大而深遠的影響,候選人的操守廉潔也是公衆關心的事項,自應於陽光下接受高標準檢驗,與促進選賢與能何民主政治的品質,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事項。

因此,嚴、林2人在臉書的言論,是對於政治人物所爲評論,並非毫無根據的影射攻擊,是對新聞報導內容,就可受公評事件而爲意見表達,並未逾越合理評論的界線,故將2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