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被搭訕…男狂毆把人打到腦認知功能缺損重傷害 判刑3年6月
華姓男子不滿60歲葉姓男子搭訕女友,事後在娃娃機店前巷口不期而遇,要求葉男道歉被拒,竟徒手毆打出氣,多次攻擊頭部,導致葉男受有不可逆的腦部損傷、認知功能缺損重傷害。士林地方法院今依傷害致重傷罪,判處華男3年6月徒刑。
全案起源於,去年4月9日晚上7時許,打零工的華男在新北三芝區某娃娃機前巷口,偶遇蔡男,要求蔡男爲日前搭訕他女友一事道歉,蔡男拒絕道歉,華男氣憤徒手打人,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判決指出,華男否認殺人未遂罪,當日揮拳打葉男頭部2次,葉男倒地起身後,隨即遭猛力踹頭再度摔倒,葉男再起身,華男持續攻擊打頭,葉男向後倒退,撞及後方車輛後倒地;葉男就醫後,診斷腦出血、顴骨骨折等傷害,一度入住加護病房,醫院還發出病危通知,所幸保住性命,葉男受有左側前額葉、顳葉不可逆腦部損傷、認知功能缺損重傷害。
士林地院認定,華男不思妥善處理、溝通糾紛,率然使用暴力,基於傷害犯意,密集徒手揮打、踹踢葉男,造成重傷害,且未和解賠償,全案依傷害致重傷罪,判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