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心被拗「半套變全套」…奧客爽完還搶她5500元!辯「惡作劇」判刑9月
▲臺中地院不採信沈男說法,依搶奪罪判處9月徒刑,可上訴。(圖/達志示意圖)
臺中一名沈姓男子與一名女子2018年11月間,相約於汽車旅館進行性交易,兩人原談妥進行半套性服務,但之後沈男卻堅持要做全套,女子委屈配合後,沈男又稱身上現金不足,要女子載他去取款,不料行經一處路口時,他趁機搶走對方裝有5500元的皮包逃逸。警方循線逮人,全案依搶奪罪移送法辦,但沈男卻辯稱只是「惡作劇」,沒有搶奪犯意。對此,臺中地院不採信其說法,判刑9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沈姓男子於2018年11月12日下午1時許,約好與一名女子在北區一間汽車旅館,以2小時3000元價格進行半套性交易,但在過程中,他壓迫女子做全套,且時間超過兩小時,讓女子心生不滿,事後還聲稱身上現金不夠,要對方載他外出取款。
被害女子駕車載沈男行經北區文昌東二街與北平路交岔路口時,沈男趁機搶走女子裝有5500元現金的黑色皮包逃逸,讓女子嚇得大喊「搶劫」,途中有2名路人聽到,協助將沈男制伏,並等待警方到場,全案依搶奪罪送辦。
臺中地院審理時,沈男辯稱,已與女子談好性交易價格,但對方又找理由加錢,其實當時自己身上有足夠的錢可以給付,但他不願意,因此找理由想要脫身,所以纔要對方載他外出。事後他想下車,但手機遭對方扣住,因此纔會「惡作劇」拿走皮包,他邊跑邊將包包丟下,沒想到後來對方大喊搶劫。
被告辯護人則辯稱,沈男沒有不法意圖,且當天他是因爲手機被女子扣住,爲了不讓女子離開才「惡作劇」拿走女子皮包,並表示女子威脅被告,如果不加錢,就會控訴沈男是性侵。
合議庭認爲,沈男是壯年男子,不論體格或力氣都比女子大,若真認爲加錢不合理,大可一走了之,不是女子可以強留,他卻不直接離開,反而以找朋友借錢爲由,坐女子車子四處遊蕩,更證實是沈男不滿女子因超時且提供全套性服務後,要求加錢而心有不甘,伺機搶奪,且沈男被逮時,手機就在身上,顯見手機被女子扣住,纔會拿走女子皮包的說法是卸責之詞。
法官審酌,沈男不思循正途賺取金錢,萌不法所有之念,趁女子開車之際,搶奪皮包,侵害被害人財產法益,且危害社會治安,兼衡沈男犯後否認犯行,未賠償女子損失,也沒達成和解,依搶奪罪判處沈男9月徒刑,可上訴。
【更多新聞】
臉書PO文影射女同事「毒蟲+做制服店」 判拘役20日再賠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