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彈」=「沙包彈」!非致命性防暴彈主用於驅散人羣
香港立法會12日就修訂《逃犯條例》進行二讀辯論,然而「速龍小隊」下午3點30分與示威者發生正面交鋒,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向前推進,警方發射非致命性的布袋彈,併發放催淚彈驅散示威者。實際上,「布袋彈」也稱爲「沙包彈」,彈頭是包裹鉛砂的布袋,是較柔軟的非致命性防暴彈。
據瞭解,布袋彈全彈長65mm,全彈質量48g,通常裝在97式霰彈槍上,主要用於驅散5至30公尺內的騷亂人羣,也可用於打擊制伏15公尺內的犯罪嫌疑人。彈頭由布袋包裹鉛砂組成,由於接觸面大,使作用在目標上的比動能減小,大大降低了在近距離上對目標造成的嚴重傷害,但中彈處大多出現瘀傷,也會造成肌肉撕裂,如眼睛中彈也會致盲。
▲97式霰彈槍。(圖/翻攝頭條號/美食法蘭西,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