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未絕育 新北開罰22名飼主
農業部去年已公告禁止飼養比特犬。(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農業部去年已公告禁止飼養比特犬。(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比特犬傷人事故頻傳,農業部去年已公告2022年3月1日起禁止飼養比特犬,爲逐步減少比特犬數量,除已完成登記備查特定寵物繁殖業者外,飼主均應爲犬隻絕育避免繁殖。今年7月新北市動保處針對未依規定絕育及施打狂犬病預防注射疫苗的22名比特犬飼主,依《動保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8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自農業部公告禁止飼養比特犬後, 爲清查轄內比特犬飼養及絕育狀況,動保處於去年7月對比特犬飼主進行電訪,10月推出比特犬絕育補助,同年11月再次發函確認絕育及狂犬病預防注射狀況,並要求飼主陳述意見,續依動保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分別開罰比特犬未絕育5萬元及未施行狂犬病預防注射疫苗3萬元罰鍰,共計裁罰8萬元,至今年7月爲止,動保處已針對違法的22名飼主開罰。
動保處強調,後續亦將持續追蹤並函文要求飼主改善比特犬絕育狀態,若飼主仍不改善,動保處將依法連續開罰。
此外,爲有效落實源頭管制,所有比特犬均應完成絕育,如因健康因素經獸醫師診斷不適合麻醉手術,也必須申報免絕育,違者依《動保法》第27條第8款規定,處5萬至25萬元罰鍰。另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飼主應每年爲寵物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違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動保處提醒,比特犬出入公共場所須配戴透氣口罩、繫上1.5公尺牽繩且由成年人伴同;若比特犬飼養地點變更或死亡時,也應向動保處登記;未來比特犬買賣、轉讓也僅限於已登記在案飼主,如未依限登記備查、違法飼養、買賣、轉讓比特犬,可依《動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