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屢遭竊 調查局:深切檢討並嚴懲相關人員
調查局
曾姓男子2021年4月因違反《銀行法》赴調查局中機站接受詢問時,趁機偷走筆錄初稿及提示資料,到案後還詭辯「不知道不能拿」;法官判處曾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法務部調查局24日強調,對於一再發生民衆竊取夾帶調查筆錄情事,調查局深切檢討,已着手修改作業規定,並更新詢問室設備,至於當時負責偵訊曾男等中機站相闗人員,因已涉及行政違失,近日將召開考績會嚴懲。
調查局表示,曾男 0212年4月間因涉嫌違反銀行法案件至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接受詢問時,疑有竊取調查筆錄初稿情形,調查局獲悉後即主動立案,並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對曾男以涉犯刑法竊盜及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嫌提起公訴;中機站相關人員之行政違失責任,調查局已完成行政調查,將召開考績委員會嚴予議處。
調查局表示,對於一再發生民衆竊取夾帶調查筆錄文書資料情形,調查局已深切檢討,立即着手修改相關作業規定,並更新詢問室設備,全面配置雙螢幕顯示功能,用以減少空間死角遮蔽及筆錄列印次數,作廢紙張應立即回收予以銷燬。
調查局亦將嚴格要求全體調查人員執行詢問工作時,務須全神貫注、態度謹慎,提防受詢問民衆藉機竊取調查筆錄等文書資料;另提醒民衆若至調查局接受詢問調查時,詢問室均依法全程錄音錄影,如有藉機竊取調查筆錄等文書資料,一定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