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推新屋無違建 卻有千戶違規

自2015年9月至今年2月底,臺北市政府共查獲1748件新違建案,其中以陽臺加窗的違規類型佔最大宗。(北市建管處提供/黃婉婷臺北傳真)

臺北市長柯文哲上任時大力掃蕩違章建築,針對產權移轉的新建案也有須附「無違建證明」的措施,雖然政策宣導多年,但截至今年2月底仍查獲1748件新違規案,其中多以陽臺加窗爲大宗,雨遮加設欄杆、露臺違建則佔第二,未來將優先拆除,挨批舊案拆不完、新案卻春風吹又生。

舊案拆不完新案一直來

向來強調市容是城市第一面貌的柯文哲,任內對違章建築的規範相當高壓,更訂出《臺北市政府遏止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規定2015年9月1日以後領得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在辦理產權登記移轉,得檢附由開業建築師所簽證的「無違建證明」,相比過去只靠民衆檢舉來得更直接。

截至今年2月底止,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通報有檢附「無違建證明」案件計有1萬4693戶,未檢附「無違建證明」案件則有3萬1630戶。建管處長劉美秀指出,未提出證明者將派員查察,如發現違規情事將立即拆除,新建案取得使照後也有複查機制,將不定期派員勘查有無搭蓋違建,同時列管2年。

即使柯市府祭出許多鐵腕政策,但2015年9月1日起至今年2月底,經民衆檢舉、主動查報及複查抓到的新建案仍有1748件,違規樣態大多以陽臺加窗或柵欄式防盜窗的1277件最多,約佔75%,其次爲雨遮加設欄杆194件、專用露臺違建123件,以及一樓法定空地75件。

議員怒轟市府宣導不夠

市議員簡舒培批評,柯文哲總說違建罪大惡極,但對於大樓常見的違規樣態卻不好好宣導,現場稽查又不嚴實,纔會導致舊案拆不完、新案一直來的情況,過去還曾發生屋頂違建着火後,市府竟放着不管讓民衆復建的扯案,可見SOP真的要重新寫過。

市議員徐弘庭則認爲,近期新出現的違建樣態,法規應隨時代進步,假使民衆「違規無犯意」,且建物不涉及侵佔空間和公共安全,其實可適度放寬。

不過,建管處強調,只要屋主未經申請擅自搭建,都會被列爲違章建築,都將優先查處並通知改善,倘若民衆未在限期1個月內拆除,市府將會在1個月內強制拆除,並向所有權人收取拆除費,若有拆後重建情形,則依規定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