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佈企業快篩指引 隱匿通報者可罰9至45萬元

臺北市長柯文哲今公佈北市「企業快篩原則」,規定企業執行快篩時,須由醫事人員操作,且快篩結果通報衛生局,若有單位隱匿,違者可罰9萬至45萬元。(北市府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京元電子苗栗竹南廠爆發羣聚感染,爲避免重蹈覆轍,富邦金全國先例,成爲第一家自行實施篩檢的企業,許多企業也開始準備對員工快篩,臺北市長柯文哲今公佈北市「企業快篩原則」,規定企業執行快篩時,須由醫事人員操作,且快篩結果須通報衛生局,若有單位隱匿,違者可罰9萬至45萬元。

柯文哲說,企業快篩原則上一定要有合作醫院,快篩陽性就可以做PCR,醫院要輸入法定傳染病系統,如企業要做快篩,流程一定要遵守,並通報防疫系統,企業不得自掃門前雪,叫員工不要來上班然後隱匿。

北市公佈企業快篩指引,必須由醫事人員操作,若快篩陽性,24小時內需通報衛生局並進行PCR檢測,需備妥後送醫院及防疫專責旅館,如隱匿通報者依傳染病防治法可罰9至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