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拋3房屋稅檢討方案 預計2017年1月送審議
▲北市府12日舉辦「居住正義論壇」,會後財政局局長陳志銘向媒體說明,三大房屋稅基解決方案。(圖/記者葉佳華攝)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爲了檢討房屋稅制爭議,北市府12日舉辦「居住正義論壇」,財政局也針對房屋稅基的現況提出3大調整方案,局長陳志銘表示,一旦取得各界共識後,將於2017年1月送至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進行審議與評定,若通過方案,也將於2017年7月1日適用。
由於2014年7月1日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適用新制房屋構造標準單價,但房屋稅條例於2001年6月修正,規定每3年調整房屋構造標準單價,也就是說從2001年至2014年期間,政府並未調整房屋稅基,因此,爲了合乎合理性,市府擬調整2001年7月1日以後的房屋標準單價。
財政局12日所提的3項方案,包括第一,維持舊制不變(2014年7月1日前)、豪宅若適用新制,路段率改爲固定比例;第二,全面調漲2001年7月以後的房屋標準單價,並分3年調漲,陳志銘指出,第二個方案若確定適用,茲事體大,將影響逾10萬戶,另外,第三個方案則針對,2001年至2014年的豪宅調漲房屋構造標準單價,但配套措施則爲,將路段率改爲固定比例。
不過,陳志銘也指出,只要適用2014年7月調高新建房屋構造標準單價的新制,應取消新制的加價項目,例如包括有中央空調、電扶梯、金屬或玻璃帷幕、室內或屋頂游泳池4項目。
針對被外界視爲最大爭議的路段率,也納入調整方案中,只要豪宅適用新制的部分,也擬將覈定單價中的路段率改爲固定比例。
陳志銘澄清,外界曾一度誤以爲房屋稅基將追溯至30年老屋,他表示,這是沒有法源依據,因此就算要追溯,也只能追溯到2001年,另外,針對所提的3項方案,陳志銘強調,市府沒有任何預設立場,將會和市府稅捐處共同努力,讓稅基能夠更合理化。▲北市府12日舉辦「居住正義論壇」。(圖/記者葉佳華攝)▼財政局提三大房屋稅基解決方案內容。(圖/記者葉佳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