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8至15樓未公安申報 7月開罰
臺北市老舊建物多,爲維護老屋安全、避免釀災,臺北市政府規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必須新納入8層以上未達16層的建物,每3年定期申報一次。至去年底,有管委會建物申報率70%,無管委會申報率僅17%,北市建管處決定雙管齊下,補助修繕費用提升成立管委會誘因,若仍未申報最快今年7月1日起將開罰。
北市在六都中第一個針對未申報訂出裁罰期程,建管處昨天下午公安會報說明,最高罰30萬元得連續處罰,還會到現場張貼「集合住宅未申報大樓貼紙」,市長蔣萬安指示應先告知開罰嚴重性,補助金額也要提早告知,提高申報意願。
建管處長虞積學指出,北市從111年開始舉辦說明會,去年以輔導爲主、暫不裁罰。據統計,8樓以上集合住宅共1305筆,已申報801筆、未申報504筆,申報率61%;其中有管委會共1096筆,已申報767筆,未申報329筆,申報率70%;無管委會209筆,已申報34筆,未申報175筆,申報率17%。
建管處指出,將持續清查未申報場所,也提高輔導能量及效率,除既有「臺北市輔導成立管理組織計劃」辦理輔導外,今年增編400萬元,由原一間專業機構輔導,再增加2間專業機構,採雙軌機制並行輔導。
爲提升成立管委會誘因,建管處今年增加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預算,由200萬元增加至700萬元,除增加補助項目外,並給予首次成立管委會之社區更高補助金額。
建管處指出,爲獎勵初檢有不合格項目的大樓進行首次申報,並針對改善期程提具改善計劃,改善期限1至6個月,有其他特殊情形者,如設備類改善不易,得另行核予改正期限,若有管委會卻仍未申報,今年7月1日起裁罰,無管委會從114年7月1日起開罰。
市議員李明賢表示,輔導建物公安改善是第一優先,應該提高合格及申報比例;開罰是次要手段,且檢測標準必須統一,不能雙標造成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