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1項元旦新制曝光 通路賣場須設「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

北市元旦新制曝光,其中最受外界關注的,就是針對萊豬進口的《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示意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距離2021年只剩下不到一週時間,臺北市自2021年元旦開始,共有11項新制度即將上路,其中最備受外界關注的,就是《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7條、第9條,要求豬肉進口商強制加入食材登錄平臺,同時設置「進口肉品專區」,揭露豬肉原料原產地及自主檢驗報告,以及連鎖通路販售散裝生鮮豬肉產品標示「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

針對民衆憂心萊豬標示恐不清楚一事,北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因應《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施行北市市場處列管的公有市(商)場飲食類攤商,應建立食品來源的追蹤(溯)系統等事項,並應加入本市食材登錄平臺。

《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項規定,北市販售散裝生鮮豬肉及豬可食部位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業者,應於營業場所設置「不含萊克多巴胺」專區,並於明顯處標示;而《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6條規定,附設自助餐廳星級旅館,應對可供生食的水產品實施強制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羣、大腸桿菌、揮發性基態氮或其他依衛生安全風險擇定的衛生管理項目,未依規定進行自主檢驗,得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逕處6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

環保局部分,北市自元旦起劃設3站6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包括市府、臺北及南港等3處交通轉運站,和陽明山公園、故宮博物院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忠烈祠及臺北101大樓等6處觀光景點,進入空品維護區的柴油車應先取得優級自主管理標章機車應完成當年度定期檢測,違反者車種可處新臺幣500元至2000元罰鍰,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另爲取締高噪音汽機車,北市推動24小時的「高噪音車輛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

此外,考量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社會景氣不佳,環保局將原訂於2020年3月1日調漲的垃圾焚化廠代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收費標準,延後至2021年再調漲,將從原本的每公噸2082元調漲爲每公噸2705元。

另,交通局已將板南線沿線機車格位納入收費區域,而1月1日起將捷運信義線(圓山-象山)沿線機車格位納附收費,另外還有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月票線上登記、抽籤及付款時間調整,以及重複繳納路邊停車費退費郵簡通知。

由於臺北車站前公車停靠區和吳興街220巷(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周邊)常常有違規停車現象,因此北市交大建置完成科技執法設備,預計2021年1月4日開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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