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1.9億元墊付案卡關 北市議會委員會:2周後再審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留下1.9億元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款,今送入臺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審議,但有議員質疑,市府明知要賠款,卻跳過提追加預算案的程序,直接同意賠償1.9億元,再向議會要錢,根本情緒勒索。(蔡佩珈攝)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留下1.9億元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款,今送入臺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審議,但有議員質疑,市府明知要賠款,卻跳過提追加預算案的程序,直接同意賠償1.9億元,再向議會要錢,根本情緒勒索。最後委員會決議此案擱置,文化局應在2周內提出書面回覆,屆時再排審。

1.9億元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工程款,衍生每月80萬元利息,經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工務局及新工處爭取,2間建築師事務所皆同意,積欠款若確定以墊付方式支付,將不向市府收取利息,文化局提案墊付1.9億元,今送入臺北市議會審查。

文化局長蔡詩萍說明,文化部今年7月回函確定不支付1.9億爭議款,爲避免支付每月80萬利息,盼先墊付款項,之後透過協調或法律程序,向文化部追討1.9億元。

議員簡舒培認爲,市府應先釐清1.9億元賠款,到底是柯市府行政怠惰或文化部造成?否則直接向文化部提告,訴訟費、律師費都是人民納稅錢出,而且如果告輸,該怎麼辦?

議員苗博雅則直言,市府早知工程款會增加,卻沒有向議會提追加預算案,反而先跟廠商簽約要付1.9億元,再來跟議會說已經簽約了,錢不能不給,否則有利息要付,簡直情緒勒索。

苗質疑,市府當初爲何不依程序提追加預算案?究竟是誰決定要把這筆帳賴給文化部?誰在財源未定的情況下,執意簽下調解契約,支付1.9億元?她更強調,在支付1.9億前,市府必須釐清上述問題,否則此事船過水無痕,議會直接關門算了。

新建工程處解釋,北流新建工程是文化部委託北市府代辦,市府身爲代辦單位與廠商有履約爭議款項爭議,應讓文化部知悉。此外,依照北市府與文化部「工程協議書」,工程施作期間衍生履約爭議處理事件,可由北市府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並將結果通知文化部。

教育委員會第一召集人李建昌裁示暫擱此案,要求文化局針對議員會中提問,2周內給予書面回覆,屆時再排議程審議。尤其市府在未獲議會同意情況下,即先行同意支付廠商賠款是傲慢的財政紀律,委員會必須知道誰簽呈同意支付1.9億元調解款項,也不容許往後市府出現類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