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通住宅認定不再看總價

北京商報訊(記者 王寅浩)一線城市樓市調控再迎利好。12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調整優化本市普通住房標準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呼聲甚高的普宅標準得以調整。

根據通知,新的普通仍須滿足三個方面: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確定的價格標準,其中五環內單價低於85000元/平方米,五至六環之間單價低於65000元/平方米,六環以外單價低於45000/平方米。

北京此前的普通住宅認定標準,制定於2014年,包含三個方面: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確定的價格標準,其中五環內單價低於39600元/平方米或總價低於468萬元,五至六環之間單價低於31680元/平方米或總價低於374.4萬元,六環以外單價低於23760元/平方米或總價低於280.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