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加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實施,對2020年後國際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框架性安排,2015年12月12日,《公約》近200個締約方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一致同意通過《巴黎協定》,成爲近年來氣候變化多邊進程的最重要成果。各方同時決定,請聯合國秘書長擔任本協定的保存人,自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21日將本協定開放供簽署。
《巴黎協定》將在至少5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總排放量至少約55%)交存其批准、接受、覈准或加入文書之日後第30天起生效。
綜合新華社報道。
(原標題:背景鏈接:什麼是《巴黎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