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惠臺新規:符合條件的臺胞可領失業補助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7日表示,自2018年12月1日起,在京求職、就業、創業的港澳臺居民將享受北京市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在北京中止就業的人,符合條件的,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臺《關於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就業創業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包括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在北京有就業創業意願的,均可以享受北京市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創業政策諮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開業指導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指出,《通知》明確了符合就業登記、失業登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就業登記與失業登記的辦理方式。一是在本市實現就業的港澳臺居民,符合就業登記條件的,就業登記與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合併辦理,就業登記信息以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信息爲準。二是在本市中止就業的港澳臺居民,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向就近的街鎮社保所提交《港澳臺居民失業信息採集表》及失業登記有關材料,申請辦理失業登記。
此外,合併辦理就業登記的港澳臺居民,未持有本市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就近的街鎮社保所申請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了失業登記的港澳臺居民,符合本市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向就近的街鎮社保所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