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資優生吳謝宇弒母藏屍案一審判死 二審19日開庭

北大資優生吳謝宇弒母藏屍案震驚社會。(示意圖/達志影像)

澎湃新聞11日報導,從吳謝宇案二審辯護律師徐昕處獲悉,吳謝宇案二審恢復審理,將於19日9點開庭公開審理,福建高院通知開庭地點在福州中院第二法庭。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州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分證件案一審宣判。以被告吳謝宇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十萬三千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判決,被告吳謝宇悲觀厭世,其父病故後,認爲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天琴念頭,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並在遺體上放置牀單、塑膠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爲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分證件,用於隱匿身分。

法院認爲,吳謝宇爲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畫,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爲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之後,吳謝宇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22年3月21日,福建高院認爲,該案在在二審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裁定「中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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