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撤銷業務員登錄 遭限縮
影響40萬保險業務大軍工作權的新規定來了。金管會8日表示將預告草案,明訂除了業務員證照考試作弊或重大違規、未依規定上滿教育時數及犯法,保險公司或保經代只能對自家的業務員,處以三個月以上到一年以下的停止招攬,不能再撤銷業務員登錄。
以往如業務員替其他家保險公司招攬保單,一經原公司發現,可以撤銷登錄,或散佈不實言論或文宣,擾亂金融秩序或其他家公司營運、信譽,或沒有向保戶說明投資型保單的重要事項告知書,都會被撤銷登錄。
一旦被撤銷登錄,三年內不得再登錄新的保險公司。
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後,保險局表示近期會預告「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一是將考照規定年滿20歲,改爲應成年,預留未來成年年齡可能改變的空間。
其次是原本業務員被撤銷登錄的三年間,或被停止招攬期間,不得再從事任一類保險業務招攬,也改爲限同類保險業務,即以前壽險業務員被撤銷登錄未滿三年,連產險務員也不能作,未來則是撤銷壽險登錄,還可以改作產險業務員。三是新增參加業務員考試時有重大違規或作弊,因爲事關操守與專業,一經發現或事後被舉證,就會被撤銷登錄。
四是原本19條有17款態樣,如誇大不實行銷、散播不實謠言等,依情節輕重,保險公司可對自家業務員給予停招三個月以上到一年以下的處分,也可撤銷其登錄,這次修正案則刪去撤銷登錄,保留停招處分,
另外,就是原本被處份停止招攬的時間累計達二年以上,也會被撤銷登錄,亦改爲最近五年內累計停招時間達二年以上,纔會被撤銷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