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偉銘兒子開賓士撞5機車 法院宣判緩刑3年
藝人包偉銘的兒子包庭政因過失傷害,遲遲無法與傷者達成和解,士林地院宣判,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3年。(報系資料照)
藝人包偉銘的兒子包庭政前年10月17日開車在承德路、民族西路撞上朱姓婦人,賓士車衝向對向,造成7人受傷,法院開庭朱婦要求1500萬賠償,兩人因和解金談不攏,婦人一直不願撤告。士林地院宣判,認朱騎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自己也有過失責任,判處包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緩刑3年。
包庭政案發當天行經路口,爲了搶快佔用左轉車道,又想要超越車陣,提前通過路口,不慎撞擊朱姓婦人的機車,同時失控滑向對向車道,波及停等紅燈的機車,造成7人受傷,其中最嚴重的翁男,左側脛骨粉碎性骨折,包賠償傷者總共近500萬。
包開庭聲稱,他自己是Gogoro業務員賺錢,後又擔任房產業務員,月薪2萬8000元,都是自己賺錢賠償。但朱姓婦人,認爲他車速過快,除了保險理賠以外,包只願意增加30萬,批評「毫無誠意、滿口謊話」,而朱要求賠償1500萬,提告民事賠償,但法院因朱繳不出裁判費,裁定駁回。
由於,兩人賠償金額落差太大,始終無法達成和解,朱婦人主張自己毫無過失責任。但判決指出,縱使包貿然佔用左轉專用車道,且超速行駛,撞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的機車,包業已與其他傷者達成和解,應能有所警惕,相信不會再犯,若入監服刑將無法賠償朱婦的損失,因而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