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偉銘兒開賓士撞傷7人 每人500萬和解!剩1人不接受
▲包偉銘的兒子包庭政因開車撞上4輛機車,造成7人受傷被控過失傷害,目前已有6人答應和解。(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藝人包偉銘的兒子包庭政在2017年開着賓士車,在臺北市承德路、民族西路交叉口撞傷7名機車騎士及乘客。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包庭政否認有過失,強調肇事主因並非他,即便他沒有佔用左轉車道,還是會撞上其他人,也沒有超速。目前7名傷者中,包庭政與其中6名以500萬元達成和解,僅剩另一名被告52歲朱姓婦人,未接受和解條件。
檢方認定,包庭政與朱姓婦人皆有肇事責任而將朱婦同樣列爲過失傷害被告,並且起訴。檢方認爲,去年10月,包庭政佔用左轉車道直行,但朱姓婦人也疑似想違規左轉或迴轉,突然從外側車道竄出,包庭政閃避不及撞上,並失控再撞上其他機車。
朱姓婦人則表示,當天她要趕往北投,當下她是直行的,不可能左轉或迴轉,但監視器畫面中她的車子出現「偏移」的狀況,她也很納悶,推測可能因爲後方有另一臺轎車對她逼車,爲了讓路纔會向左靠。
不過因爲朱姓婦人表示,不知道自己被起訴,以爲自己是傷者身分纔會來開庭。法官認爲,朱姓婦人應千申請法律扶助律師再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