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12強賽臺韓大戰 大巨蛋擠3.4萬人…議員驚見滅火器生銹
12強賽臺韓大戰昨晚在臺北大巨蛋登場,議員陳怡君在散場時發現逃生梯有一支斑駁生鏽、無檢查合格標章滅火器。圖/陳怡君提供
12強賽臺韓大戰昨晚在臺北大巨蛋登場,臺北市議員陳怡君今指出,昨晚3萬4多人擠爆大巨蛋,但她在散場時發現逃生梯有一支斑駁生鏽、無檢查合格標章滅火器,質疑公安檢查怎麼過的?蔣萬安市長都沒看到嗎?北市體育局表示,已要求遠雄巨蛋公司立即釐清、處置;消防局也表示已派員前往瞭解。
北市體育局指出,已要求遠雄巨蛋公司立即釐清、妥適處置,並清查臺北大巨蛋內所有消防設施務必符合相關規範,體育局也會協請消防局進行查察,並持續嚴格督導遠雄提供安全完善場館、保障所有入場民衆安心看球。
北市消防局表示,依消防相關法令,滅火器出廠後滿3年應進行檢驗,如果未檢驗致過期,消防局將依消防法進行罰款。消防局已派員前往瞭解,如果確有不符合規定也會依法查處,並要求立即改善。
陳怡君說,昨晚散場時,她從L3逃生梯離開時發現角落有一支鋼瓶壓柄鏽蝕、外觀氧化,且瓶身資訊破舊不堪,完全無法辨識該滅火器資訊,陳怡君質疑滅火器疑似早已過期、更無檢查。
她指出,從該滅火器僅存的年份來辨識,這支滅火器可辨識的日期爲108年3月,不論這支滅火器是否還有功能,但遠雄及市府沒有「檢修完成標示」,就讓這支滅火器放在逃生梯,就是犯了公共安全的錯誤。
陳怡君指出,公共場所只要是放置滅火器,要放就要放「檢查合格」的,不然就是要汰換或收起來,放過期的滅火器就是要罰款。她說,根據消防法規第6條與37條,都可以對遠雄處以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通知改善。
12強賽臺韓大戰昨晚在臺北大巨蛋登場,議員陳怡君在散場時發現逃生梯有一支斑駁生鏽、無檢查合格標章滅火器。圖/陳怡君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