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智財權執法協調官馬棣:臺美合作 終結數位盜版

「防止數位盜版研討會」26日舉行,美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調官Danny Marti發表專題演講。圖/季志翔

美國白宮智慧財產權執法協調官丹尼馬棣(Danny Marti)昨(26)日接受工商時報專訪時表示,盜版者無視於企業經濟競爭力,數位盜版光靠一個國家難以防範,盼臺美雙方能加強夥伴緊密合作,提升智慧財產權執法能量

經濟部與美國在臺協會(AIT)昨舉辦數位盜版研討會,AIT代理處長傅德恩致詞時表示,過去臺美藉由TIFA架構討論智慧財產權議題因應時代改變,數位盜版猖獗,應運用業者自發提案與法律工具,尋求如何終結盜版問題

馬棣指出,未經授權、支付費用而濫用他人受保護內容,都是盜版行爲,數位盜版以侵權爲主的商業模式,濫用數位內容獲利,包括電影音樂軟體遊戲等創意產業,都可能受害。據統計,數位盜版每年對美國智慧財產權損害金額高達數千億美元。

馬棣以臺灣電影產業爲例,每年經濟貢獻高達50億美元,創造逾10萬個工作機會,若任由不法組織濫用創新與創意產業,扼殺創意,直接傷及藝術家作家甚至唱片商,也將危害經濟成長與就業。

地球村夥伴得合作才能解決數位盜版問題。」馬棣表示,犯罪集團選擇在不同國家設定網域名稱與伺服器,進行不法活動,單靠某一國執法手段難以解決,除了政府部門間的夥伴關係,還得要加強與非政府組織單位聯繫,企業也得要有高度社會責任,確保自身提供服務不會遭不肖份子利用

爲解決數位盜版問題,美國提出「追蹤金錢流向機制,抑制不法活動獲利。馬棣提到,數位盜版網站有兩種經營方式:向使用者收取定額費用或從廣告主刊登廣告獲利,若能有效追蹤金錢流向,讓不法網站的廣告收入降低,進而減少網路侵權行爲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