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案 院檢不同調 你裁交保我抗告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八里富商屍案檢警媽媽咖啡店店長謝依涵負責人呂炳宏等四人,依殺罪人嫌移送院方並聲請羈押,但院方最後只收押了謝依涵1人,其餘3人均交保候傳,裁定一出檢方也立即提出抗告,好像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究竟誰對誰錯,外界看的是「霧沙沙」(臺語),只有等待二審法院做最後裁判

檢方人士私下透露,這起命案從發生到動手抓人已超過10天,從保全證據角度來看,有形的證據和跡證都在快速消失中,雖然,尚未找到兇刀及血衣等物,實在是到了不得不收網時候了,更何況證據的消失,除了自然的因素外,還包括了人爲因素,難保兇刀及血衣、血跡反應不是早被涉嫌人刻意凐滅了。

▲八里雙屍案證據力之爭,院檢不同調各吹各的號

所以,檢方在動手抓人後聲請將涉嫌人羈押禁見,就是爲了使仍殘存的證據不再因人爲被素凐滅,及防止涉嫌人再進行串供,干擾真相浮現,現在法官把涉案4嫌中的3人交保,有可能使殘存的證據更加速的被凐滅而讓全案真相永遠石沈大海。因此,檢察官是基於證據保全的理由對3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

但在法官的立場則是以有無罪責考量,證據不完全就不能視爲有罪,也就不能濫行羈押取證。所以,常久存在的法理之爭,就造成了目前這種「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的窘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