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後熊抱揉乳稱「想做愛」 國術館師傅判3月徒刑

示意圖,非本事件人物。(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信義區一名經營國術館的徐姓男子涉嫌性騷,2015年8月在幫一名女客人全身按摩,趁女子要到廁所更衣時,從後方環抱還襲胸,並向對方稱「想要做愛」,經女方喝止後才做罷,事後還傳LINE向女方表示,「熱心過頭」、「I'm sorry」等訊息。臺北地院徐男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被害女子控訴,案發當天按摩結束後,正要去廁所換衣服時,突然被徐男從背後抱住,還說想要跟她做愛,當下立即說「當然不行」,才被放開進到廁所換衣服,但因爲現場只有她們2人,深怕危險,所以還和徐男閒聊幾句後才離開,事後還收到對方的LINE訊息說「我熱心過頭了,以後會改進。請安心!」,和「I'm sorry」的道歉貼圖。

徐男辯稱,他從103 年3 月開始就幫這名女子按摩,每次推拿時間約1個小時至1個半小時,推拿的部位是從頭到腳全部,而他於案發當天按摩結束後,並沒有性騷女子,也沒有對其說「想要做愛」等話;另外,由於當天女客人有抱怨按摩大腿內側時會痠痛,所以事後才傳道歉訊息。

法官認爲,徐男在女子當下按摩不舒服後,有改變按摩方式並詢問對方狀況,女子當下也稱「有比較舒服」,如此爲何徐男事後還要傳訊息道歉?徐男大可在訊息中說明「之後不會推拿大腿內側」等明確字眼,不需再傳「熱心過頭」等隱晦訊息,因此認定被告供詞事實有違,不足採信。

法官認定,徐男爲逞私慾,而不尊重女性身體自主權,對被害人性騷擾,造成被害人心理傷害,且事發至今又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