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涉挪用上億 北港農會5人收押

雲林縣北港鎮農會爆發職員挪用公款,長達近9年挪用1億多元。記者陳雅玲/攝影

檢調查出挪爲私用高達1.19億餘元,林翠香說,挪用的款項與客戶完全沒有關係,且相關款項都已補回、補足。

檢調查出,去年7月過世的北港農會前會計翁姓女子,在任時執掌「存放行庫-合儲」內帳工作,2015年12月至2024年2月間,與信用部主任張女、會計部主任吳女,以及負責出納、記帳職務的員工,以製作不實支出傳票的方式,將農會資金移轉至翁女掌控的數個人頭帳戶內,再製作取款憑條,將款項從人頭帳戶內提領出來。

翁女等人一次挪用數十萬至百萬元不等,陸續挪出1.19億餘元作爲己用,再陸續將款項回補內帳,迄今已回補9249萬9千多元。

雲林縣調查站接獲情資展開偵辦,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曹瑞宏6日帶隊至北港鎮農會等15處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通知相關被告及證人共21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偵訊後認爲北港鎮農會職員王男、蔡女、黃女、曾女、張女違反農業金融法,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聲羈禁見獲准,吳女、蘇女分別以10萬元、5萬元交保。

北港鎮農會總幹事林翠香表示,翁姓會計是資深職員,去年4月其生病請假期間,被農會發現帳目有問題,農會立即主動通報,並針對其財產聲請假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