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機具收樂捐 農機耕協會涉貪1億
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幹員搜索多處農機耕協會。(嘉義地檢署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農委會農糧署補助農民購買大型農業機械用具,委由各地農業機械耕作協會審覈及驗收,協會卻向農民抽取1成的「樂捐」費,初估2年來「不樂之捐」合計約1億元,檢方7日傳喚聯合會理事長兼桃園協會陳姓理事長及嘉義協會葉姓、臺南協會顏姓理事長及沈姓總幹事等7人,訊後8日諭令陳某等4人以5萬至50萬元交保,另3人請回,並擴大追查全臺14縣市農機耕協會相關案情。
葉姓理事長表示,農委會委託各地協會代辦這項工作,沒有補助協會任何代辦費,協會都是爲農民服務,捐款沒有強迫性,也有會員未捐款,主要用於會務運作、農機保險、農機衛星定位,已全部退給農民。
嘉義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揮調查局專案小組查訪,7日搜索桃園、彰化、嘉義、臺南等7處,扣得電腦、帳冊等證物,傳喚6名被告及1名證人到案。
調查發現,2019、2020年間農糧署補助農民購買大型農業機械,委託各地農機耕協會代辦審覈及驗收作業,各協會卻以「樂捐」名義向申請補助的農民會員索取款項,各地農民收到補助款後,以現金或匯款繳回10%給各地協會;各地協會再將其中15%上繳聯合會,受害農民近千人。
檢察官復訊曾是「神農獎」得主的農機耕協會聯合會理事長兼桃園協會陳姓理事長、嘉義協會葉姓、臺南協會顏姓理事長及沈姓總幹事等人後,認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罪。訊後諭令陳50萬、葉姓、顏姓各10萬、沈姓總幹事5萬交保,其餘3人請回。